读书日记集合9篇
转眼一天又过去了,一定会有值得记录的想法吧,让我们一起认真地写一篇日记吧。日记怎么写才不会千篇一律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读书日记9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我在图书馆借了一本书,书名叫《安妮日记》,它让我对书产生了极大的兴趣。
有一天,我叫妈妈帮我办个借书证,办完后我高兴地蹦起来,到了少儿借阅区,我看到了一本叫《安妮日记》的书,我读了前几篇,就觉得这本书让我对书籍更加喜爱了!我看得如醉如痴,忍不住把这本书借回了家。妈妈问:“今天在图书馆有所收获吗?”我说:“我借了本最喜欢的《安妮日记》。”说完,转身就拿书到书房去看,不久,我就觉得对这本书情有独钟了,喜爱得不知怎么比喻。《安妮日记》在渐渐消除我以前不爱看书的习惯,它就像我的老师,不断把知识灌输给我,让我有了享用不尽的宝贵财富。 来自:作文大全 书中有快乐、开心的事情,也有难过、悲伤的事情,还有逃难的事情,当我读到快乐的事时,我会为安妮而开心,当读到悲伤的事时,我会为安妮而伤心,当读到逃难的事时,我会为安妮感到一阵惧怕、担忧。 时间过得真快,妈妈叫我吃饭了,可是我依然投入在安妮的世界里,直到妈妈亲自到书房对着我的耳朵说:“女儿,吃饭了,看得这么入迷呀!”我才反应过来,望着妈妈开心的笑了......
我喜欢《安妮日记》,它给我的收获可真不小啊!
下午,第一节课是我们班开读书会。我们脸上都充满微笑,开读书会之前,小队长特殊原因没有叫我们排练。所以我非常紧张,心怦怦地跳过不停。
开始表演了,我们表演的是龟兔赛跑。我当乌龟师傅,龙子豪当乌龟。吴咏诗当鹿裁判,张剑锋和庞卓楷当观众。何鸿锴当兔师傅,陈芷晴当兔子。我们认真的表演了这个故事,得到了同学们热烈的掌声。
我觉得我们表演的时候不应该笑,得庄严一点。其实,我已经把头饰放在书包里,就是怕别人笑不敢拿出来带。以后我一定会拿出来的。
《狂人日记》中"吃人"这个惊人的字眼一次又一次地出现在人们的眼前,鲁迅借狂人之口,令人们意识到封建主义"吃人"!这一振聋发聩的呐喊使半封建半殖民地的中国人醒悟了,震撼了!
文中一个不懂世事的疯子道出了世间的本质,而那些将“疯子”称为“疯子”的人却故意装作糊涂,明明干出一些吃人的勾当,却做起了“君子”。文中写道“他们一翻脸,便说人是恶人”,及其“翻天妙乎,与众不同”的处世原则更是将封建统治阶级颠倒黑白的本领描述的淋漓尽致。他们“想吃人,又是鬼鬼祟祟,想法遮掩,不敢直接下手”,这正是他们缺乏勇气的体现。他们“自己想吃人,又怕被别人吃了”,正如疯子对他哥哥的劝说中所说的一样:“吃人的人,什么干不出!”的确,吃人的人,什么干不出!为了吃人,竟连自己的同胞兄弟也要谋害。从中可以看出在封建社会中,少的是亲情,多的只是杀害、暴力与凶残。所以,小孩子,狗,医生,陈老五以及大哥,都在以同样凶残的目光看着“我”这块肥肉,他们要“育肥我”,然后再逼“我”自戕,这样他们“没有杀人的罪名,又偿了心愿”,多么狡猾无耻与凶残!更可悲的是我们的孩子们,他们何以有此等的心思呢?!无非是老子娘教的,“这历史没有年代,歪歪斜斜的每页都写着“仁义道德”几个字”,“我”从字缝里看出字来,满本都写着两个字“吃人”,而如此无知善良的“我”也在无意中成了吃人的人,成了吃人的人“销赃”的同伙。所以他们将希望寄托于孩子身上,因此主人公在文章的末尾高声呐喊:“救救孩子!”
文中"吃人"这个惊人的字眼一次又一次地出现在人们的眼前,鲁迅借狂人之口,令人们意识到封建主义"吃人"!这一振聋发聩的呐喊使半封建半殖民地的中国人醒悟了,震撼了!
阳光小学包恩芳人与人之间需要缘分,动物与动物之间需要缘分,动物和人之间也需要缘分。
小白是一只漂亮的京巴狗,但它的命运却一直很坎坷,直到笑猫(一只爱笑的猫)将它从危险的绿狗山庄救出来,它才有机会去寻找属于它自己的归宿。然而好事总是多磨的,它选择在一个明星家里,那个叫阿贝哥的明星是个表里不一的双面人,当初之所以选择他家是因为看到阿贝哥英俊潇洒、活泼开朗,又有情有义。然而深入接触才发现他是一个阴晴不定,爱施暴力的虚伪人。小白为了救阿贝嫂,差点就牺牲了呢!幸得笑猫、地包天、菲娜与老老鼠的相救才得以死里逃生。这是小白的第一次选择。
人生总需要不停地做选择,动物也一样。小白为了更好地生存下去,便来到了一户有钱人家,女主人和男主人对小白都不错。很快,小白被他们养得白白胖胖的,模样变得连它的朋友都认不出它来了呢。但后来小白了解到,女主人和男主人都是好吃懒做的啃老族,它很不屑,于是它选择了离开。这是小白的第二次选择。
每一次的离开是为了下一次更好的相遇。机缘巧合之下,小白与它的伙伴救了一只老京巴狗“心肝儿”并好心地把它送回家。可是善良的动物们不知道,心肝儿不是因为迷路而回不了家,而是主人家嫌它太老了,于是遗弃了它。也因为这次善举,小白有了它的第三次选择。这个主人家因为小白和年轻时的“心肝儿”长得一样的漂亮与可爱,因而看上了小白,希望它能留下来。小白觉得也没有更适合的地方可以去,便顺势留了下来。可是主人对“心肝儿”的再次遗弃让小白明白,主人并不是真正的爱狗,它怕自己老了以后的命运和“心肝儿”一样的悲惨。尽管现在的生活可以是安逸的,富贵的,但不是真心相对的主人,小白觉得不可靠。无奈之下,小白选择了再次离开。
一次又一次的选择,一次又一次的离开,也许是为了遇见那个有缘的“她”。不知为什么,小白看见她的第一眼就想让她做它的主人。它和她在腊梅园相遇,每一天,她都会去;每一天,它也会去,但彼此却从未谋面。一天,她未来,小白担心她会出事便前往她家查看。果然不出所料,她昏迷在家却无人知晓,小白唤来了小区保安将她送往医院,因此救了她一命,于是它成了她的救命恩狗,他们俩也结下了部里不起的缘分。在她住院期间,小白发动笑猫、老老鼠为其收集腊梅花,以便她回家后能闻到她喜欢的味道。经过一番努力,她的家到处插着腊梅花枝。出院到家的那一天,她闻着满室的腊梅香,轻轻地将它拥在怀里,真诚地与它诉说,告诉它:在以后的日子里,他们俩将相依为命。也许是命运的安排,也是她忧伤的气质吸引了它,也许是她真诚的态度感动了它,它再一次有了选择,它选择留下,于是它为她做了它能做的一切(陪伴、解闷、送信、买东西??),终于他们幸福地待在了一起。 这则故事真实地传递出,人与人之间需要缘分,更需要真诚。以诚相待,老鼠和猫也能成好朋友,更何况人呢!
我看了这本《安妮日记》后才发现,原来以前的德国党卫军是那么的坏!他们为什么夺走了年仅16岁、善良可爱的安妮的生命呢?读了这本书,我仿佛回到了那个可怕的年代,感受到安妮那颗热爱生活、热爱大自然、纯朴善良的心。
里面主要是写了安妮的爸爸奥托.弗兰克,妈妈艾蒂丝.弗兰克,姐姐玛.弗兰克,凡.丹夫妇,彼得,阿.杜瑟尔医生和安妮一起躲进了安妮爸爸公司大楼后面的一些房屋里面,他们叫做密室。他们早上先用木板钉住,然后在用厚窗帘挡光,白天他们不能出一点声音,以免被楼下的德国人发现,因为安妮他们全都是犹太人,德国人抓到犹太人后会把人毒死,闷死,病死和饿死。晚上才是他们的自由时间,不过所有人都要规定时间冲凉和上洗手间。密室里没有阳光,没有快乐,没有自由,只有伤心和恐惧。安妮在密室里唯一的朋友就是日记,她向日记说出了心中的苦闷,讲述了身边的故事,记录了成长中的好奇和期待,同时也控诉了法西斯的战争,还写了战争给人民带来的灾难和痛苦。让人们知道战争是残酷的,是危险的。让我们的世界充满平安和幸福,不要让战争来到我们的身边。
读完这本书,我感觉到自己生活在一个和平、美丽、充满生机的国家是非常幸福的,我将珍惜生活、珍惜时光,用自己的力量让这个世界更美丽。
读鲁迅先生的文章,对于我这个文化水平不高的人来说,真的是晦涩难懂,如同嚼蜡。可名作就是如此,不然何以区分大家与大众之分。
所以于我,鲁迅先生的文章必读两遍以上,方可略知其意。如若再不懂,那只能是自己的智商拙急,不能深领其意了。而《狂人日记》就是这样一篇晦涩难懂的文章。
至于写下这篇笔记,也是再读了很多遍的前提下,再参考着文章,才用拙劣的文笔写下的一丝小理解。
文末的注释写到《狂人日记》是我国现代文学史第一篇猛烈抨击“吃人”的封建礼教的小说。那么鲁迅先生便是第一个吃螃蟹的人,谁都知道当时的中国社会还处于动荡不安的年代,写此文必定会受到不安全因素的影响。
那么鲁迅先生既敢写出此文去抨击社会礼教,就证明了鲁迅先生已经深刻认识到当时的社会已经腐朽没落到无可救药的地步,也缺少敢于对抗的思想。
所以鲁迅先生通过《狂人日记》这篇小说,塑造了一个被外界认为是“疯子”的我。而我之所以被认定为“疯子”,就是我觉得身边的所有人都是会“吃人”的人,而且都要吃掉我。甚至连那狗都想要分一杯羹。
可最后的我,竟然发现我那死去的妹妹,可能也被我的哥哥做成了肉,予每个人都吃了。而我可能也是那吃了自己妹妹肉的人,也成了那“吃人”的人。
于是文末感叹到:没有吃过人的孩子或者还有?救救孩子。甚是悲凉凄惨。
所以以我低能的智商理解这篇文章,鲁迅先生许就是通过那真真假假的“吃人”手法,来批判当时社会的昏暗腐朽,来批判那封建礼数。
通过吃人,来反应那落后的封建思想,反应被那封建思想吃掉的真正的“吃人”者。使社会沉沦,使思想沉沦。
所以鲁迅先生才会弃医从文,不光是因为封建礼数的“吃人”,还有中国人自己吃自己的惨痛经历。
鲁迅先生当时在日本求学时看到了一群身体强健的中国人冷漠的旁观一个要被杀害的中国人,竟然麻木到不能反抗,任人宰割。于是鲁迅先生写下了这样一段话。
“我便觉得医学并非一件紧要事,凡是愚弱的国民,即使体格如何健全,如何茁壮,也只能做毫无意义的示众的材料和看客,病死多少是不必以为不幸的。”
造就当时国情的一切根本毒瘤。就是封建思想的麻木,沉沦。它腐蚀了人的思想,让人逆来顺受。
你顺从,则永生;你若反抗,则必死无疑。
所以当时社会才会沦为最大的殖民地,沦为人不人鬼不鬼的人间地狱。才会有许多的仁人志士抛头颅洒热血,去换取人间正道。
读罢,竟也觉得悲戚,想到当时若是没有像鲁迅先生这样的爱国文学家去做文章,做新文学。来对抗旧时思想,那么还有有多少人都残忍的`“吃”掉呀!
今天我看了一本书,名字叫《笑猫日记》。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老老鼠给笑猫带来了一个身份意想不到的消息,群山深处有一座神秘的绿狗山庄,在那里,他遇见了地包天日夜丝念的小地包天,老老鼠和笑猫日夜兼程的来的了绿狗山庄,小猫和老老鼠找遍了庄里的每一个角落,却始终不见踪影,不久候,地包天也离奇的失踪了。可是笑猫无法将那一百只的绿狗拯救出来,就在我们沮丧不已的时候,一瓶拥有魔力的红酒竟然让老老鼠有了不可思议的能力。
这本书很好看,你们也可以看看哟!
作者:杨红樱
时间:1月24日——1月27日
【主要内容:】
《男生日记》运用轻松幽默的笔调、日记的形式真实的记述了男主人公吴缅小学六年级毕业后精彩、难忘的暑假生活。
【好词:】
回避 捣鼓 疲惫 一脸茫然 怒目而视 哇哇大笑 忍无可忍
大汗淋漓 黑黝黝 像模像样
【好句:】
1、我们大口大口地吃着蘸着辣椒盐的洋芋,吃得大汗淋漓,通身畅快。
2、老爸的头发长得已经垂到肩膀了,胡子也好久没有刮了,方方的脸膛又红又黑,一看就知道被高原紫外线烤的。
3、强巴挎着一把吉他,他在台上边弹边唱,他唱的几乎全是抒情的歌,唱得是那样的深情,那样的迷醉,那样的令人感动。
【读后感:】
我喜欢看杨红樱的书,因为他的内容都是很贴近我们学生生活的。看完这本书,我被吴缅和他同学之间的友情感动,同学之间要相互帮助,这样才会得到彼此的信任和理解。
【妈妈的话:】
一本书,每个人看都会有不一样的感受,你抓住了“友情”,说明你也是一个重情义的人。其实这本书中还有值得你重视的内容,那就是吴缅这个人,和他身上所具有的优秀品质,妈妈希望有时间再来读第二遍的时候,侧重于这方面的领悟,相信你会从中有新的收获。加油!!
合上这本《捣蛋鬼的日记》,我仿佛头脑升级了一样,不断冒出新想法,被称为捣蛋鬼的主人公加尼诺似乎不懂大人的语言,而大人也常常误会加尼诺,也许就是这样,加尼诺才有着一个新奇充足的童年。
说到加尼诺,简直就可以用一个词语形容,那就是“倒霉”。他在无意的情况下干了一件件“坏事”:把烟花藏在壁炉里,钓鱼钓掉了老先生的一颗牙,查寄宿学校汤却惨遭退学,即使得到了一笔遗产也遭姐夫白眼……你说这倒霉事怎么尽摊在他一人身上呢?其中的缘由还有家长成人的不理解和孩子年幼的好奇心造成的误会。也许这就是大人对小孩的不理解,已至造成错误的教育(文中父亲将加尼诺送进寄宿学校)。
现在,家长们都认为“棒棍底下出孝子,黄金棒下出好人”,使哪一根根棍棒敲掉了孩子们的自尊心,使他们有逆叛心理,而往往这些孩子们都是白白蒙受冤屈的。例如:小明扶一位老奶奶过马路,而因此错过回家的班车,直到很晚才回到家,他本以为爸爸会好好表扬他,可是爸爸竟然不由他分说就扬起大大的巴掌……一个小小的事例就反映了家庭教育的缺陷。
《捣蛋鬼日记》这本书给了我许多欢笑与快乐,而这快乐却摇晃在“倒霉”的边缘。经过我的研究,发现这本书中有好多的“倒霉”哦,不过这些“倒霉”也是的人们看清目前教育所存在的问题。
希望加尼诺永远快乐,永远永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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