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故事作文
在日常学习、工作抑或是生活中,大家都不可避免地要接触到作文吧,作文要求篇章结构完整,一定要避免无结尾作文的出现。写起作文来就毫无头绪?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我的故事作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转眼间已经有14年光阴了,我从这14年中经历了许许多多有趣的故事,最令我难忘的是我以前养的两只小鸭子了。
我奶奶给我买了两只小鸭子,我对这两只小鸭子爱不释手,可问题来了,这两只小鸭子要放到什么地方养呢?奶奶说:“你这么喜欢的话,晚上让它们俩跟你一起睡觉吧!”“好啊!我巴不得有这样的事呢!”
于是,爷爷给它们俩搭了一个窝,有吃的、喝的,应有尽有。每天我去幼儿园时,都必须要看一眼小鸭子。
一转眼,四个月过去了,我的小鸭子都成了大鸭子,还为我生了不少的蛋呢?
我为小鸭子打扫它的窝,用水把窝冲得干干净净,小鸭子被放出来晒太阳,它用嘴去啄墙上的青苔。舅舅说:“看鸭在啄青苔那么脏,你还敢吃鸭舌吗?”我被舅舅一番话吓到了,连忙端来一盆水抓住小鸭子帮它刷牙,小鸭子被吓得扑打着翅膀羽毛都掉到我嘴里去了,我立马放开小鸭子,慌忙而逃了。
看完这里你是不是想笑呢?那你就尽情地笑吧!我想你也会发生不少有趣的事情吧!
读书就像是一种享受,一种乐趣。雨果说:“书籍是朋友,虽然没有热情,但是非常忠实。”高尔基说:“书籍是青年人不可分离的生活伴侣和导师。”鲁迅说:“书籍是营养面包”。而在我的眼中,书就是一双隐形的翅膀,带我飞翔在知识的海洋上。
记得有一次晚上,时间已经很晚了,妈妈不断催促着我睡觉,突然,灯“啪”地一声灭了,“不是吧!”我懊恼的叫了一声。“对了,我不是还有备用手电筒嘛!”于是,我蹑手蹑脚拿来手电筒在被窝里津津有味地看起书来,可是刚开始还行,后来就不行了,此时的我已经在被窝里闷得大汗淋漓,腰也变的酸痛,吸取这次教训以后,我再也不敢在被窝里看书了。
我一直都认为读书是最幸福的。我除了拥有现实世界外,还拥有一个更为精彩的精神世界!
12岁的我,从不跟网吧打交道,也不迷恋电视剧,我只喜欢和书做朋友,因为我最大的兴趣是看书。我是个不折不扣的“小书痴”,妈妈也经常这样叫我呢!
我看书经常看得周围发生什么事情都不知道了。常常是从晚上8点多钟开始看,一直看到10点多才回过神过来。在这方面爸爸妈妈也挺支持我,当我看书看得很入神的时候,他们做事也尽量做到没声音,为了不影响我看书,连电视的音量都调到最小。也可能因为我看书一看就是几个小时,没注意休息,眼睛已近视200多度了呢!我看书看得很投入,往往随着书中的情节起伏而感受当中的喜怒哀乐,当我看到感人的情节,我就会情不自禁地变成一个小泪人儿;当我看到幽默的地方,我就会笑得前俯后仰;当我看到精彩的片断,我就会反复诵读。
“书中自由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这句话说得没错,当你爱上书的时候,你就会觉得书比什么都重要,比什么都宝贵。书——是一个神秘的宝库,等着我们去开启这扇门,等着我们去挖掘那里无穷无尽的宝藏。书——这个大宝库,我已经找到开启这扇门的钥匙了,并且已经开了宝库的大门,下面我就要来挖掘了。来,让我们一起来挖宝藏,一起来做个“小书迷”吧!
记得我刚上幼儿园的时候,姑姑就给我买了很多绘本,供我课余时间阅读,希望我养成爱看书的好习惯。绘本里面有着五颜六色的插图,包括各式各样的小动物、植物和卡通人物,搭配着浅显易懂的文字,使年幼的我都看得津津有味。从那时起,我就爱上了阅读。
后来,我进入了小学,在老师的教导下,我学会了汉语拼音,识字量也大大提升,我开始尝试阅读以文字为主的读本。每个周末,我和姐姐都会去新华书店看书,直到很晚才回家,可谓是如痴如醉。
我看过的书有《海底两万里》《米小圈》《绿野仙踪》《长袜子皮皮》《父与子》……其中,我最喜欢的是《长袜子皮皮》这本书。我认为我们要像皮皮一样,做一个大方勇敢、乐观向上、活泼可爱的孩子。看吧,这就是阅读教会我的!
阅读可以开阔我们的视野,提升我们的心智,启迪我们的灵感。阅读是一把钥匙,为我们打开知识宝库的大门!我爱阅读,阅读使我快乐,以后,我将力争做到“走遍天下书为侣”!
俗话说得好,“风月为益友,诗书是良师。”是啊,博览群书能使人智增百倍,生活中如果缺少了书,就会变得干燥无味。因此,读书是不可少的。有一次,我们班举行一次语文竞赛,试卷未发下来,赛场上的同学就开始紧张了:有的同学急忙翻开书,一个字一个字的看,生怕看漏了什么地方;虽然开着风扇,可是有的同学还是掺一把把汗……而我,不动声色地坐在那里,等待着试卷的来临。
试卷发下来了,我扫了一眼,提起笔“刷,刷,刷……”地写了起来。第1道,第2道,第3道……终于写到最后一道题了。我顿时警惕起来,仔细地看着这道题,突然,我似乎想到这题在一本书上,便把这题的答案写了出来。我一回家就把那本书翻开来看,果然是那道题。
幸好,我平时爱看书,听说许多同学做不出来呢!我与书之间的故事除此以外,还有很多很多,正是因为我爱书,才会与书朋友有如此多的事。
有人说:“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又有人说:“立身以立学为先,立学以读书为本。”从这些名言中,我们可以体会到读书的重要性。
在我很小的时候,爸爸就经常带着我到图书馆阅读。什么少儿版《西游记》呀,《幼儿百科》,《幼儿斑点狗》,等等。我都阅读了好几遍。而我爸呢,他喜欢看一些《象棋攻略》,《上下五千年》之类的。虽然我们阅读的类别不一样,但是每次和爸爸一起呆在图书馆的时光,确是我感觉最温馨美好的日子。
随着时间的流逝,我渐渐长大了。慢慢地,我看书的种类越来越多。我对读书的质量层次要求也越来越高。例如成人版《西游记》,少儿版《上下五千年》,乃至沈石溪的系列动物小说,我都看。后来,我学会了写读书笔记的方法。我将看到的好词好句分类别积累下来,平时没事的时候翻出来读一读。读得多了,自然就能记住一些。在我写文章的时候,时不时地,这些“小精灵”就蹦了出来。它们让我的文章更加有生气啦。
“书犹药也,善读可以医愚!”我爸爸热爱阅读,我从小受到他的影响,也热爱阅读。阅读不但开阔了我的视野,而且促进了我一天天地茁壮成长。
时间就像水流一样,不断地从我们身边悄悄流走。一眨眼,我已从一个牙牙学语的小女孩变成了一个学会独立的大姐姐了,这五年的时间,让我学到了很多,了解了很多,尤其是那条虽然很皱,但我还是无比敬重的红领巾!记得我刚刚入学的时候,学校为我们这些新生开了一场入学仪式,当我看到许多大姐姐大哥哥脖子上都挂着鲜艳的红领巾,神气地站在操场上时,我惊叹了一声,我多想立刻挂上鲜艳的红领巾,我多想立即融入少先队中的一员啊!升完国旗,唱完国歌,就到了高年级段的同学为我们系红领巾了。
一位大姐姐来到我面前,优雅地为我系上了红领巾,那一刻,我感到全身的血液都沸腾了起来。大姐姐为我系完红领巾后,敬了一个标志的礼。我对这所学校充满了期待。有一天傍晚放学,我背着书包,走在回家的路上,突然看到角落的一个水龙头正不停地往地上滴水,旁边空无一人,我想:反正不管我的事!就继续走,突然,挂在脖子上的红红领巾飘了起来,好像意识我把水龙头关上。这回我不再犹豫,走上前去,把水龙头关得紧紧的。我为那一刻的想法而感到羞耻,因为我是少先队员,也是五星红旗的一角!红领巾虽然不怎么起眼,但它是少先队员的标志,也是祖国的象征,我要好好爱护它!
我的爷爷是一名医生,尽管现在退休了,但一身的优点还一直坚持着。
在我的记忆里我的爷爷整天都乐呵呵的,为人非常友好,从不得罪人。邻居们也非常友好每天早上上学的时候都能看到他们在晨练脸上都充满了笑容。
有一天,我和爷爷去新蕾公园散步,那天天气毒辣非常炎热,我的口好渴好热,突然看到旁边有卖雪糕我就嚷着让爷爷给我买,可爷爷却说吃雪糕不好一会儿回家喝水。
路过一个书摊我看中了一本书我就让爷爷给我买爷爷二话没说就给我买了。我问爷爷刚才我要买雪糕您不给我买而我要买书您就二话没说就给我买了;爷爷说书里有你在课本外学不到的东西,多读书对你有好处。远远不止这样,爷爷闲的没事的时候就会在家里拖拖地,每次都会把地拖得亮亮都能照出人影来。爷爷的优点数也数不尽,我的爷爷还很乐于助人。
这就是我的爷爷很友好也很乐于助人。
书给我打开了知识的大门,丰富了我的生活,把我带到了一个无限广阔的天地。正像高尔基说的那样:“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每当我打开书,就会走进一个奇妙的世界,那里有喜怒哀乐、有悲欢离合。
书使我懂得了什么是真善美,什么是假丑恶,心成了我的良师益友。提起我和书的'故事,还得从我第一次去新华书店说起。一走进新华书店,我就被眼前的这一切惊呆了,我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多书!无所不有,真是书的海洋。于是我一本接一本地看起来,我像一只贪婪的恶狼。
那一天,我第一次体会到读书的魅力。还有一件事更有意思。一天,我读着一本书,正读到入迷时,妈妈突然说:“忻溢,你帮我去买瓶酱油。”听到妈妈的叫唤,我立刻放下书,飞快地跑出家门。
跑到小店后我就对店主说:“小二来瓶酱油。”店主瞪大了眼睛,我再说了一遍:“小二来瓶酱油。”我突然发现我运用了书本里的内容。我连忙说:“叔叔,对不起,我要一瓶酱油。”
我一路上笑笑笑笑,别人都认为我是神经病人。书让我走进了一个神奇的世界。
说起我和泉州晚报的故事,那哟啊从我小时候说起了。
在我小时候,读泉州晚报,是我最大的乐趣之一,认识我的很多人都知道。现在回头一想,与泉州晚报纸结交的情份,似乎很久很久了。
记得小时候,家里有很多旧的泉州晚报,那时候我跟着奶奶睡,墙上贴着厚厚的黄报纸,密密麻麻的字码,总能激发我无尽的向往。后来,我和弟弟喜欢从旧箱子里翻出爷爷时代的报纸,发黄的纸页布满尘土,稍不留神,像花粉扑入鼻门,但也有半丝墨香,倒并不是难闻。
上了中学以后,一切都变得更加方便。我们家也定了泉州晚报,我非常的开心,能够天天看,知道高考后,妈妈说,反正高考结束了,将报纸卖掉吧。
可我是怀旧的,不会把我看过文字简单地称量,然后使其化为纸浆。因为我总觉得,在泉州晚报的身上,有我太多的回忆,记载了我彼时的太多的心情。
上周一,当我走进教室时,我的班长告诉我们,我们的班主任孙老师在一次交通事故中去世了。这似乎太不可思议了,因为他过去常常在星期一早上给我们上课。直到校长来告诉我们真相,我才接受这个事实。
孙先生是一位中年教师。他很有幽默感。我们都很喜欢他,因为他的教学很出色。他的课通常非常生动有趣。我们都喜欢上他的课。他是个有经验的老师。
孙先生将永远活在我们心中!
上周一,当我走进教室时,我的班长告诉我们,我们的班主任孙老师在一次交通事故中去世了。这似乎太不可思议了,因为他总是在星期一早上教我们。我不能接受这样的事实,直到校长来告诉我们这是真的。
孙先生是一位中年教师。他很有幽默感。我们都喜欢它,因为他非常喜欢它,因为他的教学非常出色。他的课通常生动有趣。我们都喜欢他的课。他是一位有经验的老师。
孙先生将永远活在我们心中!
高尔基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因此,我从小就非常喜欢读书。如果我离开了书,就好比鱼儿离开了水一样不能生存。在日常生活中,书就像我的老师、我的知心朋友、我的生活源泉一样重要。
我喜欢读书,特别喜欢读课外书,像《白雪公主》、《小红帽》、《灰姑娘》……
有一次,妈妈带我去逛街买衣服。当我走到书店书前时,看到里面的书一排排整齐地摆在书架上,就情不自禁地走进去,拿起一本书,翻看起来。一页、两页……我像一匹饿狼,贪婪地读着。妈妈叫我好几遍,我才醒悟过来。“凤乙,快点走,给你买衣服去。”妈妈急急地喊我。“妈妈,我不买衣服了,给我买书吧。”我求着妈妈。经不起几次请求,妈妈把给我买衣服的钱全部买成了书,我可是高兴坏了。
一本你喜欢的书就是一位良师,也是一位可以倾心交谈的好朋友。我喜欢书,更喜欢读书。
四年前,我入学的时候,看着大哥哥大姐姐戴着鲜艳的红领巾,当时,我真是羡慕啊!真希望能马上戴上红领巾。我的愿望很快实现了,接下来就是大哥哥大姐姐给我们佩戴红领巾了!
一开始,我们还莫名其妙,到后来,欣喜若狂,终于要成为一名少先队员了。直到大哥哥大姐姐们给我系上红领巾,我觉得自己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了。一直以来,我都很小心地爱护着它,它也鼓励着我向前进步。有一次,它变得很脏,明显比以前旧。
于是,我在双休日,第一次清洗了红领巾。我卖力地搓着,直到上面的污渍都看不见了,红领巾变得光洁如新,我才停下手,已是满手泡沫。看看时间,已过去半个小时。在我考试做不出题目之时,红领巾鼓励我不要放弃。当我犯了错误想说谎之时,红领巾告诫我不能说谎;当我面对比赛想放弃之时,红领巾告诉我不能半途而废。它每时每刻都在帮助我。
我们是少先队员,是红领巾的骄傲,我们要将红领巾的精神发扬光大。
时间就像一支带有魔力的笔,谱写着漫长的历史,而书就如同历史的翻译器,使得我们读懂前人的智慧。记得我最初接触的历史名著应该是那本注音版的《三国演义》。说起这个,还有一段小故事呢!
故事发生在五年前的一个下午,那时我还在上幼儿园,妈妈为了让我打好基础,特意给我买了一套书。我看了一下,都是些古典名著,有《西游记》、《水浒传》、《论语》……其中有一本书最为显眼:封面画着一位学者,头戴灰色高帽,身穿银色长袍,手持白羽毛扇,在草垫上盘腿而坐,那模样简直就像才智过人的一位才子,画的正上方写着四个大字--《三国演义》。
我好奇地翻开书本,“咦?还蛮好看的嘛!”可这一翻,就是半个小时,就连外公叫我吃晚饭,我都毫不理会,完全沉迷在故事的情节里。作者罗贯中把每一个人的动作神态,都表现得淋漓尽致:不拘小节的刘备,勇猛杀敌的关羽,爱打抱不平的张飞,神机妙算的诸葛亮……演译着一个又一个生动有趣的故事。直到肚子“咕咕”的发出抗议时,我才依依不舍地放下了书。
后来,我慢慢地懂得了一个道理:只要你爱读书,它就会像天使一样美丽。反之,它就会如魔鬼般恐怖。
在暑假里的某一天,我跟着外公,一起到了一家图书馆去借书。
那天上午,阳光明媚,我早早地起了床,因为昨天,我的妈妈告诉我:明天早上,你可以陪着你的外公,一起去万达广场附近的图书馆去借几本书。所以听了这句话,那一天我就早早地起床,跟着外公一起去图书馆了。
我们一路走到了图书馆,一进门,就看到到处都陈列着不同书的书柜,于是这些书将我对书的热情给“火上浇油”了。我准备借一本叫《宝葫芦的秘密》的书,因为我上次看到一位姐姐在看这本书,我就想:这个宝葫芦,到底有什么秘密呢?主人公是怎么得到这个宝葫芦的呢?这本书到底写的内容是什么呢?我抱着这些问题,开始找书了。我先在科技类的书里找了找,可惜只有《十万个为什么》、《我爱发明》等书,我又到了童话类的书里找了找:《格林童话》、《安徒生童话》、《伊索寓言》……突然,我发现了这本书,我立刻打开这本书,发现这本书能解决我所有的问题,于是我把这本书借走了。
我终于得到了心爱的书,我可真高兴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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