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狗的作文600字六篇
在生活、工作和学习中,大家都写过作文,肯定对各类作文都很熟悉吧,根据写作命题的特点,作文可以分为命题作文和非命题作文。那么,怎么去写作文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狗的作文600字6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它长着健壮的四肢,行动敏捷,能追踪气味,一条长长的毛茸茸的尾巴,摇来摇去,像鸡毛掸子一样,能将地面的灰尘扫的干干净净。它就是狗,人类最忠诚的朋友。
我喜欢狗,家里也养了一只。它身披一件黄衣,眼睛又大又圆,喜欢东看看西看看,好像对周围的一切充满了好奇。有它陪伴的日子,我过得很开心。
有一天,我被一个身形高大的男同学欺侮,那家伙骂我笨的和猪一样,我打不过他,扭头就走,回到家脸拉的老长。小黄狗在树荫下躺着,见到我它就摇着长长的尾巴,一蹦一跳地跑过来。我捡起地上的木棍,恶狠狠地砸在地上,凶巴巴地瞪着它,当它是那个男同学,怒吼道:“你笨,你们全家都笨,你们全家都跟猪一样笨。”
它被吓了一跳,夹起尾巴,低着头,像一个犯了错的孩子坐在地上。吼完,看它那乖乖的样子,我怒气也消了很多,蹲下来摸摸它的头,抱歉地说:“对不起,我不该冲你发火。”它舔舔我的手,伸长了颈子让我给它抓痒,似乎在寻求我的安慰。
它很贪吃。有一次,妈妈做了一道红烧排骨,我端着碗吃的正香,它在我边上摇尾乞怜。我来到楼梯口,它也跟着来。我故意不理它,它着急的站起来,前脚离地,合并,像人双手抱拳一般,对我拱手做辑,好像在说:“可怜可怜我吧!给我点吃的。”我夹起一块骨头,准备扔给它。谁料,它脚下不稳,身体向后倒,情急之下分开手在空中乱摇起来,“噗”它咕噜咕噜滚了下去。也顾不得疼痛,很快爬了上来,站在我面前。受伤的脚站不稳,“扑通”趴在地上,可怜的看着我们,不时还舔舔舌头。
这可爱贪吃的家伙,真萌,萌化了我的心。
记得以前外公家养了条小狗,取名小白,隔壁也有条小狗,取名,黑子,它们俩是很要好的朋友。小白经常带黑子回家串门,渐渐地我也就和黑子熟悉起来,接触多了,了解也就自然慢慢加深了。
黑子圆圆的头上长着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脖子上是一圈匀称的白毛,像戴了一串“银项链”。那套黑得发亮的外衣在阳光的照耀下更加显眼!它的四只小脚都穿着乳白色的“靴子”,很是时髦。它和小白之所以成为朋友,因为它们有着共同的爱好,贪吃又贪玩。黑子可真是个贪吃鬼啊,关于它贪吃的故事还曾闹出过笑话呢!
一次,我去看望外公,给外公带去了好吃的大餐。都说狗鼻子最尖,一点都不假,我还没有到外公家门前,远远地看到正在睡觉的黑子“唆”一下蹿得老高,飞快地跑到我面前,又是摇尾巴,又是亲我,那个热乎劲儿,估计对它妈都没有那么亲的。我知道它的来意,于是故意逗它,把食物举得高高的,它更加急躁了,“汪汪……”大叫不止。它高举前腿,试图抓到美食,我看见它这样,越发想捉弄它,我就这么一上一下来来回回逗着它玩。一会功夫后,突然发现这小家伙它不再抢食物了,它站在原地待了一会,后来就静静地走回自己的地盘了,看它垂头丧气的样子甚是好笑。我拎着食物走进外公家,刚回家没一会,小家伙又不知何时来到了我的腿边。它不再试图抢食物,只是一味的粘着我,我到哪它就跟到哪,还不时的找准机会无事献殷勤,冲我摇摇尾巴,用自己软软的小身体蹭我的腿,用舌头舔我的手……各种“糖衣炮弹”不断地攻击着,我对它的考验也在这一摇,一蹭,一舔间融化了。呵呵,原来它不是放弃了“理想”,只是改变了战术,实在是“高”啊,没有想到,它也会“欲擒故纵”这招。我放下手中的食物,它不管三七二十一埋头苦战,我看它贪吃的样子,不禁哈哈大笑起来。
这就是黑子,十足的'“变色狗”,聪明善变,不达目的不罢休!
我家有一条狗,它既不是名贵的拉布拉多,也不是稀有的金毛,而是一只我捡来的的流浪狗。
它的眼睛黑色中带点棕色,小时候的它,鼻子是一个花鼻子,粉红色和白色结合在一起,而现在的鼻子变得非常的黑,黑得发亮。
它非常调皮。我每天都把它关在楼上,为了避免它破坏我家的物品,不让它跑下楼来。有一次我把它放下来玩,它一下来非常兴奋,看看这个,又闻闻那个,翻翻这个垃圾筒,又把那个东西叼下来。过了一会儿我走过来,它见我来了立马停止行动。它的眼睛一直盯着我,我坐在沙发上,它立马朝我飞奔而来。到我跟前,它立马坐下来,尾巴一直在摇,像一朵绽开的花朵。我用手摸摸它的脑袋,它闭着眼,一幅非常舒服的样子,我又把手伸过去,它好像知道我要跟它握手,它也把爪子伸过来跟我握手。我去看电视了,不理它,它又去别处玩了。可等我把电视看完了,我看到地板上全是屎、尿;走到书屋,我看见它把卫生纸撕得满地都是,屋子里一片狼藉。这时我操起一根棍子,准备去收拾它。谁知我找到它之后,它见我拿着一根棍子,就知道我要来收拾它,于是撒腿就跑。我从楼上追到楼下,又从楼下追到楼上,追了半天也没有追到,它真是太会跑了。它见我还在追,就只好回到自己的窝里去躲起来,我看它这可怜的样子,也就不惩罚它了。
虽然它很调皮,但是它还是很关心我的。这次我的考试考了七十几分,被爸妈教育了一顿,非常难过。我跑到楼上去看狗,它走过来,坐在地上,我也蹲在地上。这时,我把手伸过去摸了摸它的脑袋,它又来舔我的手,它那双眼睛似乎看出了我的难过,然后把它的爪子搭在我的腿上好像在安慰我说:“小主人,你不要伤心了,只要下次考好点就好了。”看到它这样,我觉得好像有一个知己在替我分担,我也不难过了。
我家的狗调皮又可爱,你说这样的狗我能不喜欢吗?
我是一只人见人爱的小狗,叫雪樱。是我的小主人给我起的名字,怎么样,好听吧?
我的祖先是一只狼,听人类讲:古人把我们的祖先驯化成一只看门狗,后来,就出现了我们现在这个样子。我们的祖先虽然是狼,但我们却怕狼。我们狗的家族有许多种类,如京巴、斑点、狼犬。我是一只雪豹犬,是一只温顺的小狗。
我身上有雪白的绒毛,两只水汪汪的黑眼睛,身上戴着主人给我的生日礼物—一只小巧玲珑的铃铛。我的小嘴平平的,一旦张开就能塞进两个樱桃,我最喜欢吃的东西就是樱桃肉。听主人讲,我出生在冬天,那天正下着小雪,所以才给我起了这么个名字叫—雪儿。当主人看我爱吃樱桃肉,就又给我取名叫雪樱,于是,我的名字就这样诞生了。
从前,我喜欢在主人奶奶种地的花园里躺着,害得小主人天天找不到我。不过,现在不会了,因为小主人为我精心设计了一个小花园!我再也不用去奶奶的花园了。我是一只小母狗,和其它公狗发起战争来也总是我蠃,因为我有独门绝招。每当敌人靠近我时,我就用那美丽的眼睛迷惑它,趁它陶醉时,我就大声“汪汪”,结果就把它吓跑了。在家遇到陌生人,我就毫不客气地扑过去,冲着他“汪汪”直叫,直到主人把我叫住为止。其实我也有淑女风度的,比如遇到比我小的狗,我还与她玩呢。
有一天,我正在大街上优雅地散步,突然来了一个大汉把我捉住放进一个塑料袋里,打算卖给别人,分明是个狗贩子。我费了好大的劲才咬破口袋,凭着准确的记忆,跑回了家。回到家,看到主人伤心的样子,我一下子跳进主人的怀里,大声叫着,表达自己对主人的思念。主人都流泪了,我却躺在主人的怀里睡着了。
从那以后,我再也不敢到处乱跑了。
狗,形状大小各一;颜色、品种都很丰富;而且生性灵活,是惹人喜爱的动物。
狗的五官也像人般端正,四肢更是健全。它们走起路来,摇摇摆摆的,快活得不得了。一般情况下,狗的长度约八分米,其重量也不会超过35公斤……
狗毛的颜色五颜六色,品种更是多的不可计数。狗毛的颜色以黑、黄、黑白相间为主,还有的黑黄、黄白、白……据说,狗毛的颜色与其本性有联系的:黑的紧守家门,凶猛如虎;黄的貌似流浪,来去自如;黑白相间的纯真活泼、言听计从,……根据多年统计,狗的品种约占世界动物总数的四分之一;其中,沙皮狗便是我们大沥的名牌狗种。约有500个家庭领养了此种狗……
狗的生性灵活。世界上几乎没有一只狗是痴痴呆呆,不爱吃也不爱玩的。然而,狗的反应十分敏捷。当看到有老鼠、虫蚁的出现,狗便展示其自身本领,快速地捕捉盯紧的“猎物;在狗的视线范围内,几乎没有一只猎物能够脱离它们的五指山。
狗的食量不大,但却很挑剔。狗每一天的食量大约是人类的三分之一,只吃鱼、肉或是其它的骨头,蔬菜、水果大多数都不喜欢吃……
狗的智力在低等动物界中也是非比寻常的,是高等动物的人类的智力的四分之一。通过人工训练的狗能做许多高难度的动作:在低空中极其准确地接往从较高空中掉下来的微细物品;单脚踮地,双手握住人类的手,像和人类打交道般friend……
狗——人见人爱,聪明伶俐的好动物。
专家点评:
这是一篇描写小狗的文章,开篇点题“狗是惹人喜爱的动物”。文章主要围绕小狗的“颜色、品种、生活习性”进行细致的描写,字里行间都流露着对小狗的喜爱。全文语言流畅自然,较为生动,是一篇不错的习作。
“那只狗没在门口啊!”
“到屋里去了。”
“就在那儿,我看见了。”
“好喜欢啊——他那种无奈的表情。”
我和姐姐说笑着从店铺门口走过去。
交谈中所说的那只狗,是去年夏天我们常常在店铺门口遇见的。它的样子丑丑的:一张扁扁的脸上堆满了赘着的肥肉,整日里低低地伏在店铺前,微眯缝着眼睛,以一种慵懒而轻蔑的神情瞧着来往的人。它从不吠叫,甚至是连笨重的身躯也久不挪动,倘若有人并不了解,免不了会猜测它是死那里的。我们记住它,却也是为着它不寻常的性格吧,只是与其说是特别,不如说是它对这世间的领悟和疲乏。
所以今年夏天看到它还在这里,是有些讶异又有些意料之中的。因为在我并不分明的时间概念里,狗的生命向来都是短暂的。隐约记得二三年级时一家旅馆里的狗,似乎只是几个月的光景,我便见到了它的年少和苍老,在我还没有将乘除懂得的过程中,它便已在人世来去一遭。我与如今这只狗初逢时,它便已是不小的年纪,所以我以为今日的它该是消却了的。而意料之中的缘故,却是它看着我时眼神里的睿智使我觉得它是不易死去的,来源于精神的信仰与坚强往往能将单薄的生命线画长画的饱满。
当姐姐说:“因为它,我才喜欢上这一类狗”时,我可以确信它是拥有如此的魅力的。在它佯作慵懒不清的眼神中其实延伸着内心的孤独和对生命的解读。孤独起于思索,而思索也促成这太阳下的无声息的孤独。于人而言,语言最终要修炼到的是非语;对于狗来说,吠叫最终将达致的必是沉默。因为一点风吹草动便狂叫不止的狗永远是虚架子,因为它在灾难面前过于畏惧过于慌乱,它无法找到潜在的危险来源哪一个点,只能以自己无谓的吠叫作以恐吓,其意思是“我知道你在那里。”便如同是年少时的捉迷藏里常用的伎俩,如果找不到藏着的人,便朝着某处胡乱地叫起来:“我看到你了,就在那里,就在那里。”那时装在心底的,无非是不定的猜测和恐慌罢了。
真正强大的人是以沉默的心取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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